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06-11-20 上午 10:50:14
第五十三条 有违反本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4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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