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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 殡葬管理服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06-11-21 上午 10:25:50      

 

(一)殡葬管理内容

1、宣传、贯彻执行殡葬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依法进行殡葬管理,查处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指导、督促、检查各区、县殡葬工作;

3、受理咨询、投诉和举报;

4、指导本市殡葬事业单位的工作;

5、对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业管理;

6、落实当地政府有关殡葬管理规定;

7、指导红、白理事会一类群众自治组织工作。

   (二)殡仪馆殡葬服务内容及标准

1、承办运尸、冷藏、整容、告别、火化、骨灰寄存;

2、为丧主提供各种丧葬用品;

3、接待、处理投诉和举报;

4、在殡葬服务中,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挂牌上岗;

5、保证业务、服务台、汽车队值班电话畅通,服务人员随叫随到。

6、有良好的行业风气,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丧主的钱物和宴请,严格收费标准,不乱收费多收费。

(四)殡仪馆丧葬服务程序

1、按丧主要求的时间、地点、车辆的类型接运遗体。

2、按丧主的要求对遗体进行短期或长期冷藏。

3、按丧主要求对遗体进行整容整形和更衣。

4、按丧主要求安排告别仪式,提供哀乐、鲜花、花圈等服务。

5、按丧主要求安排火化。

6、按丧主要求办理骨灰寄存。

(五)公墓服务的内容

1、接待前来反映问题或安葬骨灰的丧属要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周到,文明礼貌;

2、严格公墓建墓管理;凡新建墓穴,公墓管理单位必须保证质量;不留隐患,维护丧属合法权益;

3、严禁进行墓穴炒买炒卖和在公墓内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4、严格遵守物价标准,不能擅自设立项目,自行抬价;

5、公墓墓穴占地面积不超标,做到节约土地,保护环境;

6、公墓向园林化、艺术化发展。

(六)殡葬服务时限

      接到群众的咨询、投诉电话,殡葬服务单位认真及时地进行答复和处理,当时不能给予答复和处理的,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和处理。  

 

(七)法律依据

1、《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殡仪馆服务电话

邹平县殡仪馆:0543-434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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