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 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 3、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施工合同; 9、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10、商品房预售方案; 11、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及分层分户平面图; 12、计划委审批手续; 13、在建工程抵押权人书面意见。 二、办理程序 受理——现场查勘——审核——发证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材料齐全三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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