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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手续办理
 

       发布单位:房管局                    发布日期:2006-11-7 下午 03:13:43      

 

办理事项
房屋拆迁许可
办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申报材料
(1)拆迁申请书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5)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6)拆迁计划补偿安置专项资金证明
办事程序
1、申报单位带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2、领取拆迁许可证审批申请表
3、提交申报材料
4、审验申报材料,对审验合格的进行实地勘察
5、缴纳拆迁管理费,对拆迁安置补偿金实行监管,签订监管协议书
6、发放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件,4.2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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