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 申报材料 (一)新设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申请资质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 (2)企业资质申请报表 (3)营业执照 (4)企业章程 (5)验资证明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物业管理企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8)公司办公场所证明 (9)各项规章制度 (二)申请核定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资质登记审报表 (2)营业执照、企业章程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验资证明 (5)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6)物业服务合同 (7)企业信用档案材料 (8)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三)二级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登记审报表 (2)营业执照、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6)物业服务合同 (7)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分,装订成册 办理程序 (1)申请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持申请材料报县房产管理局 (2)县房产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市房管局 (3)市房产管理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颁发资质证书 办理时限 县房产管理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并报市房产管理局 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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