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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十一五”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06-10-12      

 


3、稳步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加强文化部文化信息资源中心邹平分中心的建设,大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知识共享工程,2007年底完成平台建设,建立地方性资源数据库,2009年前各镇办配齐网络接收终端。逐步完善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网络服务体系。县图书馆年购书经费应在每年10万的基础上逐年递增,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幅度同步,每年确保增加图书5000册,电子读物10000种,报刊订阅量达到500种以上。全县镇(办)万册图书馆建成率达100%,县图书馆在全县发展包括各镇图书馆和部分村、社区图书馆在内的分馆不少于20处。少儿图书馆使用面积扩大到1000平方米以上,全县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不少于2册,持证读者不少于常居人口的5%。
4、加强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出台《邹平县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进入文物审批程序,健全文物执法队伍。不断完善现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同时调查核定并公布一批新的县级以上文保单位。结合博物馆布展工作,建成邹平县名人纪念馆和邹平县民俗文物馆;加强考古调查,协同有关单位,对丁公遗址进行新一轮研究性发掘;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文物展览及其对外交流与合作;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抢救和保护。
(二)切实提高舆论宣传水平。
5、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思路,弘扬主旋律 ,打好文化宣传主动仗,真正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

(三)广泛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
6、搞好全县文体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发挥社会各阶层力量,找准突破口,打出响亮品牌,使全县的文体活动形成大小相间,远近相通,“既有群山,又有高峰”的梯次结构,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树立邹平美好形象。
7、办好大型节庆文化活动。每年,举办“读书文化节”和“农民艺术节”,配合重要节假日举办全县乡镇(或企业、校园、家庭、老年、少儿、社区等)文艺会演2—3次,在城区开展“广场文艺周周演”不少于20次,让文体活动真正在基层热起来,不断扩大参与面、影响力。同时,争取承办1次全国乃至国际性文化节庆活动。
8、提升群众文体活动质量。不断完善文艺创作的引导激励机制。每年都要搞一次全县文艺会演,举办一至二次大型图片、书画摄影作品展览,以及各种形式的比赛,不定期编辑出版文艺刊物,建立文学艺术阵地,展示创作、演出成果,发现、选拔文艺人才和重点节目。
9、注重特色文化建设。在全县着力打造“书法艺术之乡”;每个镇(办)均实现特色文化“一地一品”,建成3个省级以上特色文化镇(村)和4支市级以上特色文化团队。从外地引进2项有特色、易普及的群众文体活动项目。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每年送演出下乡(进社区)不少于250场,开展万场电影到农村活动,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逐步实现电影数字化,确保实现每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
10、大力开展文化培训与交流。加强各类社会文化事业人才培训,县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中学、电影公司的专业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80%以上达到大专水平,中级以上职称人数占总人数60%以上;引进文物、文艺创演、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10至15名。结合经贸交流,不断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在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文化成果的同时,制作以邹平县历史、风光、文化名人、文物保护等内容为主的各类专题片、画册、邮票、明信片等,作为对外交流的“城市名片”,把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门类和文化精品推向全国、推向世界。“十一五”期间,全县每年引进有质量、有影响的大型演出、展览不少于20场,力争与国外友好城市开展1—2次文化交流活动。不断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十一五”期间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500人以上。
(四)着力发展壮大文化体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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