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邹平县旅游局
一、本行业、本地区发展的现实基础和阶段特征 (一)“十五”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我县的旅游经济取得了丰硕成果,基本实现了“三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的奋斗目标,回顾几年的发展,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 1、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为景区(点)高质量开发奠定良好的基础。2001年,按照旅游业要“面向大市场,开发大资源,组织大运行,发展大产业”的要求,我们聘请省内知名的旅游规划专家组帮助编制了《邹平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使规划符合邹平的实际,突出邹平特色,确立了邹平旅游整体发展展略和具体发展思路。 2、实施“政府主导、企业跟进、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产业发展模式,以高起点、大目标发展大旅游产业。旅游业起步之后,针对我县旅游资源状况和产业发展态势,通过考察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我们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主导、企业跟进、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型的建设路子,实施市场结构多元化、融资渠道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开发机制。 (1)政府主导,精心打造“范公故里、泰山副岳”两大旅游品牌。2002年至今县财政共完成投资3500万元,建成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鹤伴山国家森林公园、雕窝峪风景区。接待游客200万人,实现旅游综合2亿元收入。共计投资900万元的醴泉寺风景区修建完成,成为鲁中地区最大的历史文化与佛教旅游目的地,2005年底向游人开放。 (2)吸收企业资本,加强投资管理,促进旅游资源全面开发。2001年至今,我县旅游业吸收民间资本8000万元 ,建成唐李庵风景区、雪花山度假村、印台山风景区、鹤伴山神女峰度假村、临池白驼山风景区等10余处景点。目前,县境内有二星级酒店二家,三星级酒店一家,各具特色的农家饭庄500余家,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3万余人 ,实现农民增收5000余万元. 3、不断加强行业管理,积极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进程。旅游行业的管理是保证旅游业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的决定性环节。我们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市场监督机制上,严格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星级饭店管理条例》和《景区(点)管理办法》进行市场管理,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发展空间;同时完善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旅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力度,积极打造“平安旅游目的地”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1、旅游管理及开发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醴泉寺、鹤伴山长生院、范公祠等景点的建设和维修需要大量的资金,目前到位的资金与实际需求间存在较大的缺口,影响了景区的建设质量及规模。其中醴泉寺风景区主体工程需资金900万元,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需300万元,一期工程共需资金1200万元,2005年财政投入只有360万元,制约了景区开发进程。另外,在旅游宣传工作中,由于资金的投入较少,致使宣传范围和力度较小,影响了邹平旅游品牌形象的形成。 2、招商引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县外资金及民间资金 开始投入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建设,但资金投入与开发规模较小,致使我县的资源优势没有及时转变为经济优势。 3、风景区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县的几个代表性景点已投入运营,但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还不健全,管理权限、责任制度等比较模糊,景区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贯彻旅游开发与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城市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一体化的方针,以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确定旅游资源、环境的保护策略,确保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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