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公安局 发布日期:2006-12-21 上午 08:34:28
1、所需材料(1)党政机关刻制单位公章,持县府办公室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其他公章的刻制(如单位财务章、科室章)需从单位开具证明信,经办人持身份证。(2)支部章:持上级党委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3)企业单位公章:持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4)村委公章:持所属镇府办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2、刻章备案地点:在邹平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3、咨询电话:0543-21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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