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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 机动车转移登记
 

       发布单位:公安局                    发布日期:2006-12-21 上午 08:39:19      

 

1、所需材料:
(1)本县转移:  持行车证、机动车登记书保单和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注:原车主是原件,新车主原件、复印件都可以单位的代码证复印件)保单复印件→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新车主是单位的加盖单位印章),交验机动车。
(2)跨县区转移:
 持行车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保单和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原车主是原件,新车主原件或复印件),单位的是代码证书复印件、保险单复印件→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新车主是单位的需盖单位公章,交验机动车。
2、收费标准:本县转移45元,跨县区转移5元。
3、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4〕2831号,鲁公交〔2005〕53号。
4、办理地点:邹平县车辆管理所
5、联系电话:434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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