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现已委托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对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铝技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铝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山东省邹平经济开发区铝电科技园区内 建设内容:生产120万吨/年氧化铝的低温溶出生产线和高温溶出生产线各 一条,主要设备和装置有铝土矿堆场、磨浆装置、溶出装置、沉降装置、分解装置、焙烧炉等及配套的第一汽站(8×B25MW)和第二汽站(8×B25MW)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的建设可能会对当地的环境、居民的生活、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本技改工程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的主要污染源为:锅炉烟气、氢氧化铝焙烧炉烟气、煤场和灰场及铝矿堆料场扬尘等废气、生产废水、设备运行噪声和赤泥及配套热电系统锅炉排放煤灰渣和石膏等固废。本技改将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各类污染物基本能满足各项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工程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SO21小时平均浓度贡献值均无超标污染威胁。典型日TSP、SO2日均浓度贡献值均不超标。各关心点SO2日平均浓度值均低于评价标准值,满足二类区划的要求。TSP保持现有污染水平。本技改工程的卫生防护距离为距厂界400m。 水环境影响:生产废水零排放,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影响:噪声设备多设置于室内,并采用减震、隔声和消声等减噪措施,运行期,一系列120万吨/年氧化铝厂区、二系列120万吨/年氧化铝厂区、1#汽站各厂界监测点叠加后的昼间、夜间噪声值;2#汽站各厂界监测点叠加后的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9-90)的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厂区周边噪声贡献值中,由于2#汽站场址设计狭长, 2#汽站南、北厂界夜间超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9-90)》的Ⅲ类标准限值,超出标准值3dB(A)以内,根据噪声在空气中的传播特点,其随距离的衰减较快,超标范围为厂界靠近锅炉房、汽机房和靠冷却塔外20m范围内。本技改工程厂址为山东省邹平经济开发区,离最近的敏感点约为420米,因此不会对周围的居民居住区产生影响。 赤泥、灰渣处置场影响:赤泥堆场设有完善的防渗处理、赤泥附液回用系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粉煤灰渣和脱硫石膏:全部送建材厂综合利用,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往备用灰渣场。
3. 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技改工程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废气:配套汽站锅炉采取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炉外脱硫和低氮燃烧等措施,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664-2007)中第三时段排放标准后排入大气;氢氧化铝焙烧炉烟气采用三电场静电除尘器,污染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物料产尘点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铝矿堆场四周布设防风抑尘网、煤场设干煤棚,控制扬尘排放;灰场采取喷水碾压等措施,可保证物料系统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废水:生产用水采取循环利用措施,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返回工艺利用,做到生产用、排水的平衡,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 噪声:本技改工程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使用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预防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 1、赤泥: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在位于工业园区内月河四路和月河五路之间的原赤泥堆场基础上扩建1174万m3,场址处于邹平三八水库附近地下水源下游8km,且周围无敏感区域,地质条件良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10-11cm/s,赤泥附液全部返回生产工艺循环使用,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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