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粉煤灰渣和脱硫石膏:全部送建材厂综合利用,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往备用灰场。灰场位于赤泥场东侧,场址周围无敏感区域,地质条件良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10-7cm/s,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518599-2001),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预计本工程在采取上述的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满足各项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4.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铝技改项目从国外进口铝土矿,加工国内紧缺的氧化铝,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提高企业循环经济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厂区占地属工业用地,厂址选择合理,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对污染源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污染物治理措施先进、合理、可靠,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工程建成投产后,对环境影响不大,区域SO 2 符合区划的要求,生产废水零排放,对地表水、地下水基本无影响,对噪声环境影响很小。工程的建设基本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工程建设在环境方面是可行的。 5.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及期限 请公众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联系。 6.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邹平经济开发区魏纺路1号 联系人:纪登攀 电话:0543-4162306 传真:0543-4166000 E-mail:dengpanji@163.com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甲级环评资质 甲1051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818室 邮编:100044 联系人:刘元浩 电话:010-88018575转615 传真:010-88018592 Email:hosan_1981@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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