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2010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3 日至5 日放假公休,共3 天。 放假期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假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出现重大火灾事故。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务于放假前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值班领导同志名单分别报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
县委值班室电话:4262084 县政府值班室电话:4261431 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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