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任科室:地籍股 4265618 2、办事时限:设定登记3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注销登记15 个工作日 3、工作流程: ⑴申请人持身份证明或申请土地登记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批准用地文件及登记发证申请 (注明用地类型、宗地面积、四至、座落、土地用途、使用期限、加盖个人章或单位公章)等材料报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转地籍股。 ⑵地籍股地籍调查人员对申请登记地块进行地籍测绘、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土地登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及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依据设定(变更)土地登记审批表,在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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