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土局 发布日期:2006-12-19 下午 03:35:33
1、责任科室:估价所 4265615 2、工作流程: ⑴抵押方持土地使用权和银行抵押贷款合同报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转估价所; ⑵估价所办理抵押登记,签定抵押合同后,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书。
上一页:[工作流程] 土地使用权出租下一页:[工作流程] 土地使用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