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民政局 发布日期:2006-11-21 上午 10:43:12
一、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登记的证件
(一)双方结婚证;
(二)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身份证、户口簿。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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