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计生局 发布日期:2006-11-9 下午 02:22:16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及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是育龄夫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有关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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