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负责人:杨强 服务电话:0543—4322517 一、校办企业评审办理 公开内容:评审资格、送审条件、评审程序、评审结果。 所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固定资产登记表、税务登记证、资产负债表、企业法人身份证、单位申请。 办理程序:1、根据上级有关校办企业评审文件精神,制定全县校办企业评审工作计划;2、组织推荐校办企业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报市校办企业评审领导小组;3、召开校办企业评审工作会议。与会专家对评审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评阅,并经投票表决,超过与会专家三分之二以上票数方能通过。 4、公示评审或推荐结果,并上报审批。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依据:《校办企业评定暂行条理》 二、优秀图书室管理学校评审办理 公开内容:评审资格、送审条件、评审程序、评审结果。 所需资料: 图书事藏书量、固定资产登记表 、图书管理员身份证、图书管理员上岗证、单位申请。 办理程序:1、根据上级有关优秀图书室管理学校评审文件精神,制定全县评审工作计划;2、组织推荐优秀图书室管理学校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报市优秀图书室管理学校评审领导小组;3、召开优秀图书室管理学校评审工作会议。与会专家对评审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评阅,并到图书室实地考察,经投票表决,超过与会专家三分之二以上票数方能通过。 4、公示评审或推荐结果,并上报审批。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依据:《优秀图书室评选暂行规定》 三、师生意外伤害赔付办理 公开内容:意外伤害受理时间、地点、所需材料、赔付结果 。 所需资料:给付申请表、所有就诊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单据(大额住院费明细单)、痊愈证明。 办理程序:受理→调查→赔付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依据:《师生意外伤害赔付暂行规定》 四、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工作办理 公开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 。 所需资料: 收费许可证、收费申请、收费计划。 办理程序:1、根据上级有关收费文件精神,制定全县收费工作计划,并报县物价局、监察局审批备案;2、召开全县收费工作会议;3、各单位提交收费许可证、收费申请、收费计划报教育局纪委办公室审批并备案;4、各单位收费并及时上交县教育收费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依据:《关于在中小学实行“一费制”的有关规定》 五、贫困生救助工作办理 公开内容:贫困生救助计划、贫困生推报程序、贫困生救助结果 。 所需资料:贫困生救助推报表、单位公示材料。 办理程序:1、根据上级有贫困生救助文件精神,制定全县贫困生救助工作计划,报民政局审批并备案;2、召开全县贫困生救助工作会议;3、各单位提交贫困生救助申请、公示材料报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站汇总;4、公示被救助结果,并上报审批。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依据:《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贫困生救助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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