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负责人:宋 春 服务电话:0543-4323883 一、《生育证》的申办程序及工作时限 公开内容:申请受理时间、地点、申办条件 工作程序: 1、符合生育条件申请生育的夫妇必须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计生领导小组审议后,由本单位计生办出具生育证审批表(审批表单位、主管部门、县计生局各执1份)。 2、申请办理一孩生育证者需提交下列证件: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县计生局孕情检查证明,大龄青年要有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信。 3、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者需提交下列证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4、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5、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之不准生育的理由。 依 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山东省〈生育证〉管理办法》 二、《独生子女证》申办程序: 生育一个子女后,采取节育措施不再生育的,已上报出生,经夫妻双方申请,填写《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报女方单位核实盖章后,持一孩生育证和申请表到县计生局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依 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办与审验程序: 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赴异地经商、务工、居住15天以上18-49周岁的育龄妇女,先向户口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出具流出办证介绍信,并对其进行登记、建档立卡、上报黛溪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2、申请人持介绍信、身份证、照片、结婚证、生育证、节育措施证明到黛溪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对流入人口要严格审查其流出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建档立卡,统计上报,并督促其到计生、公安、工商验证。 4、对未持流出地婚育证明的,要督促其回原户籍地限期补办。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依 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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