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负责人:刘成河 服务电话:0543-4322489 一、关于教育经费的拨付办法 (一)预算内资金 (1)每月10日始拨付县直学校教师工资,每月20日始拨付各镇办教师工资。 (2)全县中小学公用经费按年初预算数,每季度拨付一次。 (3)各种专款按文件要求,由县财政局拨付县教育局,然后拨付相关学校。 (二)第二预算资金 县直各学校、各镇办教委每月20日前写出用款计划报计财股,汇总后报县财政局,拨回后根据上缴情况拨付各单位。 二、关于政府采购办法 1、县直各学校、各镇办教委每月25日前将采购计划报计财股。 2、分管领导签字。 3、汇总后报县财政局。 4、下月18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招标采购。 三、关于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维修、大型的设备购置。 1、县直各学校、各镇办教委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县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 2审批后按进度拨款,并按政府采购的要求,实行公开招标。 四、关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 (1)定期对全县中小学校舍进行排查,经有关部门鉴定后报县政府。 (2)对危改项目学校实行项目管理,按月将工程进度、资金筹措情况报市危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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