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三农”工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紧围绕中央“20”字总体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我县“八新一好”的总体目标,以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切入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跳出“三农”抓“三农”,突出农村结构调整这条主线,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以“农民阳光培训工程”为依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农业工业化、农民非农化,不断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人代会确定的八大民心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快农村水、电、路、医、学、保等公共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集中解决全县剩余100个村、6.2万人的吃水困难,确保村村通自来水率达95%以上,入户率90%以上。创新理念,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30个县级示范村、70个镇办建设村和其他面上村三个层次,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分层次、有重点地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探索建立新农村建设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年终考核与日常督促检查并重,确保全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四)突出区域协作,加快融入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地方要谋求更快更好发展,必须打破“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束缚,积极开展区域协作,自觉接受龙头城市的示范、辐射和带动,做到融合互动、借势发展。我们要以进入以济南为核心的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为重大机遇,做好借势济南文章,在更高层面、更高境界上实现邹平发展的新跨越。总的思路是:以优势互补、互利双赢为目标,以推进规划、交通、信息、市场一体化为基础,以产业、技术、招商引资、科教人才协作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参与、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有机结合,明确城市定位,找准对接切入点,全方面、宽领域、多层次地开展交流与合作,形成联系便捷、交往密切、优势互补、经济和社会联动发展的格局,努力把邹平建成济南都市圈的制造业配套基地和休闲度假后花园。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接轨: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接轨。要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合作意识、协作意识和共赢意识,形成主动接轨济南都市圈的广泛共识;认真学习济南、潜心研究济南、积极服务济南,在学习中提高,在承接中跨越,在服务中发展。二是在产业发展上接轨。要借助济南产业、市场等优势,主动搞好产业承接、配套、合作,加快纺织服装、造纸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项目对接。积极引导扶持我县企业挤进济南制造业配套链条,不断提升产品档次,扩大产品规模,进一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培植壮大产业集群,提升我县工业整体发展水平。 三是在人才、信息、技术上接轨。要借助济南科技、人才、技术等优势,加强交流与合作。在信息方面,依托济南建设商务、政务等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息的互动共享。在科技、人才方面,积极引进济南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加强与济南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间的产学研合作,提升我县科技水平,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五)突出以人为本,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全力构建和谐社会。一是深入开展“平安邹平”建设。牢固树立“加快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四位一体”、“四民主、两公开”和“民主议政日”等各项制度规范,夯实农村稳定的基石。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把信访工作引入依法有序轨道。对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要真正沉下心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负责地为群众办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精心组织好正在开展的为期三个月的严打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分子和扰乱社会秩序的痞霸恶势力,集中解决一批信访突出问题和异常上访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坚决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大力推进“文明邹平”建设。大力弘扬新时代邹平精神,以“营造创新创优的创业氛围、塑造凝心聚力的和谐文化、打造亮丽夺目的城市名片、构造齐心合力的工作格局”为目标,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丰富文明创建内涵,提升现代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县风民风。三是扎实推进“民心工程”建设。坚持以民为本、以民为重、以民为先,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发展成果。创新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建立完善扶贫济困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要。四是千方百计创新优化发展环境。当前,与加速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我们的发展环境还不够宽松、不够优化,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有的单位和部门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的现象;个别单位部门利益严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的现象有所反弹,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虽然是发生在个别单位和少数人身上,但是影响很坏,危害极大,严重损害了邹平的形象,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叫响“谁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谁就是功臣;谁破坏环境、影响发展,谁就是邹平罪人”的口号,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存在的这些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县委、县政府的态度非常明确,属于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影响环境建设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属于个人不作为或乱作为,影响经济发展的,坚决实行待岗、离岗,直至撤职或清除出机关。县直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县直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能力和水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好“行风评议”、“下评上”等活动,坚决杜绝、严肃查处“三乱”行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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