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凭证运输制度是指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以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的制度。 (1)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 (2)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有权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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