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台子从邹平汽车站买票是6元,而从台子-邹平公交车私自卖票确实7元,台子-魏桥3元,我问了所有做过这车的人都说一直是这样,没有部门管。这就是明显的哄抬物价宰客的行为,不仅损害老百姓的利益还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应重罚还老百姓公道。
答复:邹平县交通部门对客运车辆擅自抬高票价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罚。所有客运车辆必须执行车站制定的客运票价。广大旅客只要发现客运车辆擅自抬高票价,可以立即向交通部门举报。举报时请讲清时间、地点、车号、运行线路。一经查实,交通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进行处罚。 举报电话:426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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