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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猪补贴促生猪业平稳发展
 

       发布单位:邹平政府网                    发布日期:2007-8-24 上午 10:05:19      

 

    近日,从县畜牧局获悉,我县被确定为全省60个生猪补贴县之一,省财政拨付25万元资金补贴母猪养殖,这一措施的实施,可有效缓解生猪供应紧张、存栏不足的现状,扩大可繁母猪群体,促进我县生猪产业平稳发展。
  据畜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补贴范围、对象及标准主要是,对我县境内所有农户,凡新购买5头以上可繁二元母猪的,按每头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县畜牧局根据全县行政区域划分和养殖布局,按照申请审核程序,重点选择500个左右的农户购买可繁二元母猪5000头,共计申请省财政扶持资金25万元。
  我县采取农户自愿报名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所在镇办畜牧兽医站提出申请补贴,填写《山东省可繁二元母猪补贴资金申请表》,县畜牧局按照农户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户名单,在县财政局确认县畜牧局提出的农户补贴资金拨付申请无误后,由县畜牧局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农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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