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指导村(居)委会组织法颁发贯彻执行情况;检查、指导村(居)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协调制定、出台社区服务优惠政策,推动以社区服务为龙头的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办理时限:接受群众咨询、举报,一般要3日内答复;需调查了解情况的,30日内答复。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省实施办法 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责任人:宋光 联系电话:0543—433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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