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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生镇建立调解工作新机制
 

       发布单位:邹平政府网                    发布日期:2008-3-21 上午 10:33:47      

 

 近年来,好生镇从四个方面入手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以调解机构网络化为基础,以排查工作经常化为保障,以调解服务效能化为目标,以业务管理规范化为标准,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为全力打造和谐好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建立健全镇级调解组织为点、以建立健全管理区调解组织为线、以建立健全村级调解组织为面,在全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调解网络。通过抓点联线带面的创新方法,使调解工作无死角、无盲区,调解覆盖率达到100%。三年来,矛盾纠纷案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  
  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周报制”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排查中,要求对政策性问题普遍排查,对个案性问题专题排查,对潜伏性问题深入排查,对苗头性问题提前排查。每年开展一次包村干部驻村活动,要求包村干部进村入户,做细、做实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对过去排查出来的未解决的矛盾纠纷、本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可能影响稳定的重大、复杂或疑难纠纷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上报。同时,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重大节假日及特殊敏感时期重点排查制度。全镇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以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汇报矛盾隐患排查情况等为主要内容,并集思广益制定部署防范方案。
  坚持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结合本镇实际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确保调解的效率和质量。广泛开展“法律进村庄、进农户”等普法宣传活动,有效地减少了矛盾纠纷和案件的发生。同时,要求并督促调解员在调解中做到“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综治、司法、民政等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参与、多管齐下,多层次、多渠道调解,降低调解成本,增强了调解工作的合力。
  镇司法所统一调解文书制作格式,对所有来访当事人采取统一登记受理、统一分配的原则,做到一纠纷一台帐,规范了纠纷登记受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个一机制”,即一件矛盾纠纷、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方案、一个限期解决,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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