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勤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水务局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凡审批材料完备且符合规定的,取水许可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年度用水计划审批5个工作日内办结;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结;水土保持方案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强化优质高效服务 水利科技“110”按时值班,态度热情、认真及时地解答群众抗旱、水利科技方面的问题。严格执行防洪调度方案,主汛期24小时值班,接到险情报告2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搞好自来水供水服务,遇有正常停电及管网维修等特殊情况,提前一天向群众下发通知,一般情况下停水时间不超过24小时。接到县城区排水管网管道损坏、排水不畅等群众举报电话,保证2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处理解决。对县内水事案件及水事纠纷,当日调查勘验,15日内拿出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三、依法严格公正执法 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秉公办案,严格执法程序,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杜绝“吃、拿、卡、要、报”和“三乱”行为。 四、严格工程建设管理 水利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对重点水利工程,均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制和合同管理制,保证所有工程合格率达100%。 真诚希望社会各界监督和支持水务工作,诚恳征询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举报电话:4322474 水利科技“110”服务热线:4334447 城区自来水服务热线:4357743 城区自来水供水抢修热线:6169110 水事案件举报电话:4327100 城区排水服务热线:4320387 水环境污染举报电话:432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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