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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上半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情况的通报
 

       发布单位:鲁食药监审〔2006〕179号                    发布日期:2006-11-22 下午 02:05:47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6年上半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量继续稳步增加,报告质量也有所提高。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13108份。其中,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910份,占7%;来自医疗机构的病例报告12145份,占92.65%,来自药品经营企业的病例报告951份,占7.26%,来自药品生产企业的病例报告12份,占0.09%。全省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数量143份。
       按照各市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量排序,前五位依次是临沂市、淄博市、烟台市、济宁市、菏泽市(见附件1)。
       按照各市每百万人口平均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量排序,前五位依次是东营市、淄博市、莱芜市、威海市、烟台市(见附件2)。
       按照各市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量排序,前五位依次是菏泽市、济南市、临沂市、青岛市、淄博市(见附件3)。
       按照各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单位数量排序,前五位依次是济宁市、临沂市、菏泽市、泰安市、烟台市(见附件4)。
       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情况见附件5。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监测工作水平,不断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覆盖面,降低漏报率,大力督导药品生产企业切实加强信息收集工作。要抓好病例报告填写的培训工作,强化新的、严重病例的收集上报,不断提高报告质量。要进一步推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实施,严格对群发、严重事件的报告和应对措施,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预警作用,同时与临床用药密切结合,通过不断加强对上市后药品的安全性监测,维护广大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附件:⒈2006年上半年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情况统计
⒉2006年上半年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情况统计
⒊2006年上半年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新的、严重病例报告情况统计
⒋2006年上半年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单位情况统计
⒌2006年上半年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病例报告情况统计

上一页:药品安全警示信息2006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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