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计生局 发布日期:2006-11-7 上午 10:59:57
第七章 附 则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0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14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上一页: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下一页: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