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策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3、《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4、《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5、《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程序: (一)申请进口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文件:1、经营者申领进口许可证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并加盖印章; 2、经营者应当根据进口货物情况,向发证机构提交《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章进口许可证发证依据所规定的进口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3、 经营者应当提交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登记营业执照》及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当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口货物属国家实行国营贸易或者有其他资质管理要求的,应当提供商务部或者相关部门的有关文件。(二)申领出口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1、出口合同和出口许可证申请表;2、出口配额证明文件;3、出口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的证明文件;4、出口商品价格必须符合商会协调的出口价格。(三)纺织品被动配额出口证书申领1、纺配证书申请的受理;2、纺配证书的申领与审核;3、纺配证书的初审;4、纺配证书的签发;5、纺配证书的核发。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办理地点:外贸股
岗位负责人:吕则宝
联系电话:21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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