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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工商局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06-11-19 上午 08:49:54      

 

近年来,邹平县工商局始终以廉政为民为中心,狠抓行风建设,先后推行了“三书一单”、“兼职监察员”、“廉文月读”、“廉洁保证金”四项措施,形成了一套公开化、效能化、动态化的监督制约机制,连续多年保持着“全省工商系统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三书一单”制度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用于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目标、责任要求及考核奖惩措施,层层签定,逐级落实;二是“行风建设责任书”,用于树立“主人翁”意识,确保责任人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是“执法责任书”,用于确立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目标,以规范办案,提高技能,切实提高市场监管和执法能力;四是“监督员转递事项通知单”,用于社会监督员反映工商工作中有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或需要引起注意的重要情况,以拓宽渠道,有效监督。

  “兼职监察员”制度

  明确各工商所指导员为兼职监察员,各兼职监察员负责受理本单位的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一般性问题,性质严重的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县局监察室对兼职监察员实行双重管理,就本单位行风建设事宜兼职监察员既可以向本单位“一把手”汇报,也可直接向县局监察室汇报。此项制度的实行,有效地促进了工商第一线的效能监察工作,并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了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

  “廉文月读”制度

  该局以“学先进典型、做勤廉公仆、创一流业绩”为主要内容,每月选择2-3篇廉政主题的文章,通过办公自动化网络发布到各单位,然后由各下属单位集中组织学习、讨论,每名干部职工写出读后感和心得体会、进行网上交流,县局以简报形式择优予以编发。目前,已发布《要“两袖清风”,不要“一事无成”》等廉政文章7篇,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廉洁保证金”制度  在每月工资发放时扣除各下属单位“一把手”100元现金,作为廉洁保证金,由财务装备科管理,监察室监督实施,将管理使用情况每年公布一次,记入各“一把手”廉政档案。如果年度内各单位“一把手”或者本单位工作人员因违章违纪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该保证金作为罚款处理,有举报人的,作为举报人员奖励;如无以上情况,保证金年底予以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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