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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手续办理
 

       发布单位:房管局                    发布日期:2006-11-7 下午 03:15:46      

 

办理事项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
申报材料
(一)新设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申请资质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
(2)企业资质申请报表
(3)营业执照
(4)企业章程
(5)验资证明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物业管理企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8)公司办公场所证明
(9)各项规章制度
(二)申请核定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资质登记审报表
(2)营业执照、企业章程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验资证明
(5)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6)物业服务合同
(7)企业信用档案材料
(8)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三)二级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登记审报表
(2)营业执照、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6)物业服务合同
(7)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分,装订成册
办理程序
(1)申请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持申请材料报县房产管理局
(2)县房产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市房管局
(3)市房产管理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颁发资质证书
办理时限
县房产管理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并报市房产管理局
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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