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房管局 发布日期:2006-11-7 下午 03:12:12
一、所需材料1、申请人为个人的,出具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 4、房地产评估委托书。 二、办理程序受理——现场勘查——撰写报告——交费领取估价报告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上一页:房屋测绘业务下一页: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