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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发布单位:房管局                    发布日期:2006-11-7 15:11:19      

 

一、所需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为个人的,出具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房屋所有权注销的证明材料;
4、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二)房屋他项权利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他项权证》;
3、房屋他项权人出具的同意注销房屋他项权利的证明;
4、委托代理的,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二、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注销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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