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安全法制建设,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单位要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一是进一步加强县、镇办安全监管、执法监察机构网络建设,不断充实力量,改善办公条件,提高队伍素质。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协调职能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分口把关,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借助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消防、交警、治安)、安监、交通、国土资源、建设、质监、工商、供电等部门在强制执行、吊销证照、停供火工品及停止供电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增强执法效果。三是要进一步增强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强对道路与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烟花爆竹与民爆器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锅容管特、工商贸企业、城乡用电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单位和高危行业单位的执法检查,狠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防堵事故发生。四是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认真查处,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及时结案,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维护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严、政府的权威。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一是加强对各级安监执法人员的培训,强化安监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二是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达到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年内力争办班12期,培训各类人员1200人。三是组织实施企业员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课堂、进商店、进社区、进村居、进家庭"八进"活动,编写发放安全教育法规知识读本,开展举办安全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力争年内直接受教育人员达到10万人以上,大力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四是积极实施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程,提高农民工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农民工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知识能力,有效保障农民工生命财产安全。五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文化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积极筹建邹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站。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和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普及安全文化知识,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积极推动全县安全"五要素"建设。 (八)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高度重视安监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安监队伍学习、思想、纪律、作风、工作教育整顿活动,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服务热情,执法文明”和“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安监队伍。建立“权责明确,队伍过硬,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机制。 (九)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按照县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邹政发[2006]29号)的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邹平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各方面、各层次、各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预案的演练,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处置各类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同时,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关键时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各类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预案建设,提高预防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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