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优化税收结构壮大地方财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 关于开展优化税收结构壮大地方财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 二日
主题词:财政 税收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 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13日印 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优化税收结构壮大地方财力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税收结构,涵养地方税源,壮大地方财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县在全市率先进行优化税收结构壮大地方财力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发展是主题,调整是主线”的工作要求,确定这次优化税收结构壮大地方财力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存量结构调整,增量结构优化,扩大地方税基,壮大地方财力,实现跨越发展”。通过优化税收结构,努力提高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和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财税增长方式,促进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试点内容 (一)存量结构调整,扩大地方税基。 在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扶持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迅速崛起的同时,切实加大对现有经济存量结构的调整力度,实现对现有资源的有效组合,使副业变成主业,以达到扩大地方税基、壮大地方财力的目的。 1、将现有大中型企业(集团,下同)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相对分离,成立专门的物流、运输、仓储公司等; 2、对其闲置的资产和剩余劳动力,考虑组建相应的租赁、物业管理和劳务服务公司; 3、针对企业厂房、住宅等建设项目较多的情况,设立建筑、安装公司,承揽内部和外部的建筑、安装工程; 4、对存有经营性质的餐饮、娱乐等,可独立出来,成立专门公司; 5、其他可从主业中剥离出来,有利于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业务项目等。 鼓励对已有的上述公司和新剥离组建的公司,单独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实行独立核算,方便纳税管理。同时,为提高其进行业务剥离的积极性,按税收政策规定,对新剥离组建的公司依法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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