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典型引路,扎实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在镇(办)、村庄、社区和各类社会单位的各个层面,依照创建工作标准,培育示范样板,并及时召开现场会推广普及。要坚持典型引路,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把“消防平安县”、“镇(办)”、“消防平安村庄”、“消防平安社区”、“消防平安单位”等各层次、各系统的消防安全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全面发展,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消防平安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先进典型,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平安创建氛围,扎扎实实地推进消防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目标,严格奖惩。检验和衡量消防平安创建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是:“消防基础设施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状况良好,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形势总体平稳。”2007年30%的镇(办)、农村、社区和单位达到创建标准,2008年60%、2009年全部达标。要严格考核,明确奖惩,县政府每年要组织进行达标验收,对创建工作突出的镇(办)、村庄、社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鼓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表彰一批消防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镇(办)。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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