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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政办字 关于转发县林业局《邹平县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邹政办字〔2007〕27号                    发布日期:2007-5-8 上午 10:50:38      

 

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县林业局《邹平县突发林业有害生物
事件应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邹平县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邹平县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实施方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及时控制和除治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减轻灾害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1.2.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促进我县林业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和谐、健康发展。
1.3.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综合处置的原则。
2、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
3、讲究科学,依法行政的原则。
4、加强协调、快速处置原则。
5、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1.4.我县林业有害生物现状及原因分析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危害呈现两大趋势,一是本土常发性有害生物,如杨尺蠖、杨扇舟蛾、杨小舟蛾、杨树溃疡病、杨树黑斑病等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加重;二是入侵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严重。2005年,我县发现有美国白蛾入侵,并在局部地段给林业生产造成了危害,对全县林业、旅游和国土生态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三是周边地区已经发生的松毛虫、松材线虫病等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有随时传入我县的可能。据预测,今后几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发生将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将进一步加重。导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近几年来高温多湿的气候适宜于有害生物发生危害;二是杨树纯林居多,林木品种较为单一;三是在城市园林建设中,大量不合法或带有林业检疫对象的苗木从外地违法调入我县境内。
1.5.本方案所称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是指发生暴发性、危险性或者大面积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事件,包括:
1、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的;
2、从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的;
3、新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
4、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5000亩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300亩以上的;或一个乡、场(所)域内300亩以上森林、林木受害的;
5、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邹平县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作为全县应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领导机构。
2.1.县指挥部: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镇(办)、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财政局、县邮政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广电局等部门组成。
县指挥部职责: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县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县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方案;负责与相关县、镇(办)人民政府在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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