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央、省、市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做好2006个粮食直接补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意义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建立粮食直接补贴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重大举措。各镇办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2006年粮食直接补贴工作。 二、2006年粮食直接补贴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和补贴标准。我县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和财政厅《关于核定2006年小麦种植面积的紧急通知》(鲁农发电〔2006〕2号)要求,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已在3月20日前完成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和上报工作。3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今年我县粮食直补的标准,规定在2006的补贴标准在上年基础上每亩提高1元,即我县每亩小麦补贴14元。 (二)兑付时间。为更好地发挥粮食直补资金的作用,我县定于29日开始进行兑付工作。各镇办最晚要在4月5日前将粮食直补资金全部兑付到位。 (三)兑付方式。为解决资金兑付工作中环节复杂繁琐、基层兑付工作成本高等问题,避免资金兑付过程中抵扣、代扣等现象的发生,同时为今后补贴发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2006年粮食直补资金以发放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形式进行兑付。各级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积极配合,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粮食直补工作顺利进行 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要结合实际,认真细致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直接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将粮食直补政策落实到户。各镇办要充分利用一切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做好宣传工作,做到直补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各镇办要进一步完善分级、分部门责任制和工作人员责任制,强化措施,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通知》(鲁政发〔2004〕21号)要求,严格做到“五到户”、“五不准”。要对资金发放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落实相关责任,坚决杜绝集体代领等现象的发生。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粮食直补工作的进度,能公开的事项都要公开,鼓励群众参与并积极配合粮食直补工作,确保2006年粮食直补工作的圆满完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农业 种粮补贴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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