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现将《邹平县迎接山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评估的各项工作,并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县语委办。
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语言 文字 检查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 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29日印 邹平县迎接省二类城市 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方案
山东省语委将于2006年底对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和《山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规定的目标任务达标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为迎接检查、评估,进一步促进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 党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新闻媒体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县政府机关、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人事、商业、邮政、通信、文化、交通、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部门为必查单位,其他行业和部门为抽查单位。 二、评估内容 《山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由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社会用字管理三部分组成,总分260分。如下表: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6.2—2006.3) 各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县上下特别是有达标任务的单位,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接检查评估的意识,成立迎查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文件,认真配合完成达标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06.4—2006.9) 1、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对照《邹平县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任务分解表》,根据自己的职责,组织力量逐条检查,并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 2、2006年8月前,完成对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3、各办事处对辖区内的街道、公共场所社会用字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2006年6月中旬前完成街道、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4、建立月报制度。各单位要按自己的责任目标制定好每月的任务目标。每月1日将上月任务目标落实情况上报县语委办,以便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保质保量完成达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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