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执法部门: 《邹平县2006年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细则》在去年执行的基础上,经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做了认真修改(邹平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考核评议参照各镇(办)考核细则执行)。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 考核 细则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 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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