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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邹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邹政发〔2006〕9号                    发布日期:2006-11-9 上午 10:37:24      

 


2、本地水资源利用效率难以提高
全县多年平均降雨量569.5mm,且降雨时空分布十分不均,暴雨集中,地表径流滞留时间短,本地地表水拦蓄率仅为30%左右。
3、地下水超采严重
由于近几年连续干旱,黄河断流的次数增多,以及黄河水定额放水制度的实行,全县不得不依靠强制开采地下水来满足工农业生产及群众生活用水的需要,形成了大面积超采区,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特别是县城区,地下水位埋深由1976年的4.13m逐年下降到2005年的67.8m,年均下降2.5m,而随着县经济开发区的高速建设,地下水位也在迅速下降,仅2003年一年就下降了5.3m,目前整个县城区已全部处于超采区之中。全县井灌区、山丘区同样也出现大面积的超采区,并且正在逐年扩大。2005年全县超采区面积已达到489km2。
4、综合治理力度不高,水环境恶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污水排放量剧增,使得水污染严重,破坏水资源,加剧水危机。目前县内所有河道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河道水质均为超∨类水。由于河道污染导致沿河两岸地下水水质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水环境的恶化,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
5、全县用水效率低
2005年我县农业灌溉用水定额215m3/亩,农业用水效率低。目前灌溉水利用系数仅为0.58,与我省节水型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0.70以上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全县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为57m3/万元,水的重复利用率仅为70%,与节水型工业重复利用率85%的要求差距很大。
(三)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必要性
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十一五”总体规划,到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80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0亿元;规模工业总产值2000亿元、增加值520亿元、利税185亿元。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水的可持续利用为保障。根据水利“十一五”预测成果,到2010年全县需水总量将达到5.2亿m3,其中工业需水将达到1.9亿m3,水已经成为制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水的有效利用率低,2005年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8,工业水的重复利用率为70%,低于先进地区的用水水平,加剧了水危机。此外,水环境急剧恶化,也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因此,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等水的问题对社会经济发展构成了现实的制约和潜在的威胁。为保障全县“163”工程和“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早日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全面加强节水和治污,合理开源,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走上发展生产、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水法》和中央治水方针,围绕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以加强水资源管理、搞好水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水的利用率为核心。以水资源保护为重点,以水资源统一管理机制为保障,以水利现代化为支撑,建设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节水在内的节水型社会,不断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节水型社会建设要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在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全面考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合理配置水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证。
2、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与社会各方面息息相关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内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试点建设必须坚持全面规划原则,避免以节水代替节水型社会建设。要组织各个部门联合制定建设总体规划,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3、节水与防污治污相统一
围绕生态建设,把节水与治污统一起来,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污水排放。把开源与保护结合起来,治污能力增长要快于供水能力增长,在满足用水要求增长的同时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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