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重大项目管理,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县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163”工程和“两个跨入、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就县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项目确定原则 重大项目的确定,坚持“一符合三围绕”原则。既:一符合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切实发挥我县比较优势,建设条件具备,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三围绕是:围绕增粗拉长纺织服装、食品医药、制造冶炼、化工、造纸五大主导产业,选上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生产性项目;围绕进入半岛城市群、济南都市圈、环渤海经济圈、建设鲁中中等城市的要求,为提升城市的规模和档次,加快城市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选上一批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围绕提高城市服务水平,增强城市配套功能,调优三次产业比例,调整税收结构,集聚财源,大力发展三产,选上一批现代服务业项目。 二、重大项目确定程序 1、申报条件、范围 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承载作用,资源配置合理,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可申请列入全县重大建设项目。 2、申报材料、时间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项目有关材料、项目法人、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申报时间:每年10月份以后,提报下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特殊情况,可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提报。 3、申报、审批程序 县直部门、县直企业可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县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镇(办)项目由各镇(办)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县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县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经考察、论证、审核,上报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并以正式文件予以公布。 三、重大项目优惠政策 1、项目优先对外推介。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要把重大项目简介编印成册,作为全县对外活动的重要材料进行宣传。各级举办的银企合作项目洽谈会及各种招商引资活动、项目推介活动等,优先推介县重大项目。 2、资金优先保证。积极协调担保机构和相关组织优先为重大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各金融机构和地方融资组织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优先保证重大项目建设;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外商投资,拓宽重大项目融资渠道,突破制约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瓶颈”。 3、人才优先选调。项目单位要提前把人才需求计划报县人才服务中心。县人才服务中心优先引进和选调重大项目所需专业技术人才,多渠道解决重大项目人才不足的问题。 4、优先立项审批。发改、经贸、环保等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全力配合企业完成项目立项审批。把科技含量高,对全县经济具有重要承载作用的大项目,积极推报国家、省级核准、备案,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市重点。 5、优先安排用地和施工。国土和建设等部门要优先保证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6、优先供电、供热、供水。供电和水务部门要优先解决重大项目所需能源和用水问题,确保重大项目健康发展。 7、最大限度地减缓征(免)收各种规费,减少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的“流失”。 (1)对县级及县以上规定上缴的规费,按最低标准上缴。 (2)县直各部门在减免收有关规费的同时,要尽快为项目单位办理有关手续,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8、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及今后出台的一切优惠政策,全部适用于全县重大项目建设。 9、全方位优化重大项目建设环境。县直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配套联动,要在领导精力、资金投入、项目审批、政策落实上给予倾斜,严厉打击扰乱重大项目建设的“痞霸”势力。对无视经济发展大局,阻挠重大项目正常建设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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