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三大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我县“两个跨入、两个率先”的建设步伐,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农村深入开展文明镇(办)、百佳文明村、文明示范街、文明户、五型光荣户争创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镇村环境建设、文化建设为重点,以争创文明镇(办)、文明村,建设文明街,评选文明户、五型光荣户、好媳妇、好婆婆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推动镇村城市化进程,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任务目标 1、按照巩固、提高、延伸、梯次推进的原则,不断扩大示范村的数量,整体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进程。各镇办认真抓好精神文明示范村建设,巩固成果,并不断增加更新内容,提出更新、更高要求,使之进一步上档次、上水平。加快明星村、重点示范村、一般示范村和非示范村四个类型梯次推进的速度,不断增加新示范村数量,先进镇办每年至少新增二个示范村,一般镇办每年至少新增一个示范村。 2、深化“—镇—广场—景观路—园区,—村—文明街—优美环境”工程建设,推进各村建立一条文明街,建立一个阅报栏,建好一个广播站,建好一个图书室,成立一个常年文艺活动队,建设一个文化大院的“六个一”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文体设施建设,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搭建更大舞台,稳步拓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改善群众生存、生活环境,扩大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3、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大力开展争创文明镇、文明村、文明街、“十星级文明户”等活动;积极推进美德、科技、卫生、法律、文化、“五型光荣户”创建活动;开展“美在家庭”,评选“好媳妇”、“好婆婆”等活动;倡树社会新风,坚持婚事新办,丧事从简,坚决制止婚丧事大操大办现象。营造爱我家乡,建设家园,健康文明、进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质。 4、打造活动品牌,提升创建质量。每年评选100个文明示范村,二年创建1000条文明示范街,二年培养10000个美德、科技、卫生、法律、文化、“五型光荣户”。对“文化特色村”、传统剧目、健身舞等活动加强培养和指导,形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亮点,提高生活质量。 三、方法步聚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1日——4月1日) 各镇办、村成立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按照县实施意见内容、要求,对照各项工作标准,结合本镇办、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强化宣传,大造声势,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栏、新闻媒体对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做到人人皆知,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分步实施(4月1日——11月底) 各镇、村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狠抓落实。首先,各镇办在原示范村的基础上,按照每年梯次推进的原则,确定今年新增的示范村、今明两年的示范街(一般村一条,明星村、重点示范村、示范村二条),培养确定今明两年的五型光荣户(每村5——10户)。制定创建培养计划,并及时报文明办。二是重点抓好文明示范街建设,进一步搞好绿化、净化、美化、亮化;抓好村“六个一”工程建设,不断上档次、上水平。三是培养典型,抓点带面。在创建工作全面铺开的基础上,各镇办抓实一个示范点,完善制度,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全面推广。四是突出抓好群众道德教育,以“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为基础,以“五型光荣户”为龙头,带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坚持“动”与“静”、“虚”与“实”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形成长效运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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