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爱我邹平,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宣传,及时反映他们的新做法和新成效,大力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活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活动简报和邹平宣传网等载体,深入宣传“爱我邹平,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全县各单位、各行业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和好典型要及时报县委宣传部。
附:《“爱我邹平,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爱我邹平,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爱我邹平,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 军 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张金梅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成 员:高 宝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李法水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组员办主任 袭祥水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 清 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杨永民 县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孙庆海 县府办副主任 周会玉 县企工委副书记 赵延奎 县教育局局长 韩祥水 县建设局局长 刘 锋 县民政局局长 崔云霄 县环保局局长 马兴无 县卫生局局长 房加福 县工商局局长 赵延忠 县文体局局长 赵敬源 县广电局局长 贾学刚 县城管局局长 王宏业 县公安局局长 滕聿峰 县交通局副局长 刘东升 县工会主席 潘玉兰 县妇联主席 谷玉玲 团县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高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上一页:关于深入开展“市民文明交通工程”的实施意见 下一页:邹平县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