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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爱我邹平,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06-11-1 下午 02:10:55      

 


  4、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爱我邹平,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宣传,及时反映他们的新做法和新成效,大力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活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活动简报和邹平宣传网等载体,深入宣传“爱我邹平,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全县各单位、各行业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和好典型要及时报县委宣传部。

  附:《“爱我邹平,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爱我邹平,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爱我邹平,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 军  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张金梅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成 员:高 宝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李法水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组员办主任
      袭祥水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 清  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杨永民  县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孙庆海  县府办副主任
      周会玉  县企工委副书记
      赵延奎  县教育局局长
      韩祥水  县建设局局长
      刘 锋  县民政局局长
      崔云霄  县环保局局长
      马兴无  县卫生局局长
      房加福  县工商局局长
      赵延忠  县文体局局长
      赵敬源  县广电局局长
      贾学刚  县城管局局长
      王宏业  县公安局局长
      滕聿峰  县交通局副局长
      刘东升  县工会主席
      潘玉兰  县妇联主席
      谷玉玲  团县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高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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