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化“三大创建”工作,增强市民的社会公德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县城文明程度和综合竞争力,树立县城新形象,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教育局、广电局、团县委等有关部门决定围绕县委、县政府“两个跨入、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在县城区深入开展“市民文明交通工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县相继成功跨入了全省经济三十强、全国百强,荣获了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全省城市综合整治先进县、中国棉纺织名城等荣誉称号,干群素质和县城面貌有了较大的提高和改观。随着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全县的汽车保有量也大幅攀升,但是交通秩序状况还不太理想,广大干部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文明礼让意识和现代文明县城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与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因此,大力开展“市民文明交通工程”活动,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建设现代文明县城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县城综合管理,营造良好的邹平县城新形象的具体体现,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 开展“市民文明交通工程”,要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大创建”的总体目标,坚持以提高市民道德素质、优化县城综合环境为主线,以“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走”为主要内容,以解决乘车秩序紊乱,老弱病残孕幼得不到应有照顾,走路、行车、停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要求等不文明现象为重点,通过系统持久的工作推进,为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为“三大创建”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内容与重点区域 “市民文明交通工程”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宣传教育、严格管理、道德实践等一系列措施,努力促成广大干部群众行车走路时遵章守纪、文明礼让的自觉性大大提高,自觉与种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使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走在县城蔚然成风。活动重点要在实现“十不”上用实劲、办实事、求实效。“十不”具体内容是:不闯红灯,不违章鸣号,不越线或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不违反客货运载规定,不随意斜穿马路,不在有碍交通与安全的地方拦乘车辆,不违章带人,不在乘车时发生有违公德的行为,不擅自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行为。 “市民文明交通工程”在县城普遍展开,分步有计划地推进。要突出抓好以下五个重点道路与区域:(1)县城中心黄山二路、黛溪三路等主要路段;(2)汽车站区域,含月河路、会仙路、邹长路;(3)南部新区,景观大道、鹤伴路;(4)邹魏路、北外环;(5)邹韩路。 三、实施途径和主要活动 (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大力开展市民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社会公德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为深化“三大创建”活动,形成现代文明县城新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坚实的群众基础。 1、开展”市民文明交通宣传周”活动。组织“市民文明交通工程”启动仪式并实施“文明交通宣传周”活动,采用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市民文明交通工程”活动的主要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县内各主要新闻媒体在宣传周中要集中精力掀起宣传高潮,形成舆论强势,并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专题、专栏宣传。(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教育局、广电局、团县委负责) 2、开展“文明县城、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居民群众中广泛开展以“文明行路光荣、乱穿马路可耻”为主题的荣辱教育,规范行路、行车、乘车行为,增强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二是要把文明交通教育纳入中、小学的素质教育。小学重点开展交通安全启蒙教育;中学重点开展规范骑车行为的教育,实施“骑车安全联系卡”制度。三是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文明交通教育。要通过外来人员登记和就业等渠道,发放文明交通安全普及读物;要在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的地区和集中工作的行业,推广开展外来民工的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四是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突出开展“文明交通礼仪”教育活动,搞好公交文明服务竞赛和“文明的士之星”等竞赛评比活动。(县文明办、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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