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质检局 发布日期:2006-11-15 上午 09:28:38
代码证书自颁发之日起,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机构类型等均未发生变更的,经按规定年审后,其有效期为四年,持证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到原颁证机关办理到期换证手续: (1)提交的材料同年审要求; (2)填写换证申报表、盖章; (3)代码办证机构对换证材料进行审校后按规定程序予以换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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