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本单位事业登记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B.本单位公章 C.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D.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代码证书的正本、副本即公共信息IC卡(新申请单位除外) F.法人单位需要验资报告复印件(一份) 注:(一)以上材料复印时必须清楚,如不清楚或缺材料均不给予办理代码证登记手续,以上复印件供我单位存档实用不再退还 (二)代码证每年年检时间为: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不按期年检者,注销其代码,应用部门停止其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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