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二、工作依据 《山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 省政府令第 147 号 ) 三、登记程序 1 、申请单位按规定准备齐全材料后 , 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二楼大厅提交有关材料 ; 2 、工作人员检验、审核有关材料 ; 3 、审核合格后 , 领取申报表 ; 4 、申请单位按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 , 检查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交工作人员对申报表进行初审 , 初审合格后签字 , 并向申请单位出具缴款通知单 ; 5 、申请单位到一楼北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 6 、审批人审批签字 ; 7 、数据录入工作人员对审批签字后的申报表进行数据录入 , 校对无误后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到全省数据中心进行数据处理 ; 处理合格的数据通过网络上报给全国数据中心 , 同时制作证书和公共信息卡 ; 8 、申请单位凭取证通知单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公共信息卡 , 也可根据单位要求 , 由速递公司直接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公共信息卡投递给用户。 四、承诺时限 五个工作日内。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字 [1998]8 号文件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发 [2003]112 号文件、鲁信产信字 [2002]55 号文件、鲁价费函 [2002]94 号文件规定 : 1.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108元 ,其中: 证书工本费18元 , 技术服务费 90 元。 2. 组织机构公共信息卡每卡 40 元。 3 、单位通用数字证书 150 元 ( 自愿办理 , 由山东 CA 收取 ) 。 4、特快传递费: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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