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信息 > 正文
 
我县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第一批试验田”
 

       发布单位:邹平政府网                    发布日期:2007-9-18 下午 02:16:54      

 

    近日,国家民政部公布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名单,山东34席,数量列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之首,邹平名列其中,也是滨州市唯一入选的县区。
  为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民政部今年从全国有条件的县(市、区)中确定了251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用1—2年时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建成一批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为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提供样板。农村社区,就是指聚居在自然村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指组织和依靠农村社区力量,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强化农村社区功能,深化农村村民自治,拓展农村社区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去年以来,我县将农村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一起部署,从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我县已投资2亿元推进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不断强化社区在教育农民、服务农民、组织农民、富裕农民方面的功能,探索出了环境整治、拆旧建新、穿衣戴帽、村居改造、合村并点、农民新村等六种新型社区建设模式。
  目前,我县已出台《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制订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农村社区21个。下一步,我县在长山镇、韩店镇等镇办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到农村社区服务项目建设中,促进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全面展开。

上一页:台子镇 上项目强服务快发展
下一页:我县举办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

 
 
 
   
 
Copyright 1997-2008 Zouping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邹平县人民政府 鲁ICP备05004623号
制作维护:邹平县政府网站
电话:0543-4261290 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