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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视察我县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
 

       发布单位:邹平政府网                    发布日期:2007-4-28 下午 02:40:05      

 

    4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亓凤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委员段璋银一行来我县就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汇报会在我县黛溪山庄会议室召开。市县领导邓向阳、侯宪秀、于志刚、王传民、崔明、夏培剑出席了汇报会。市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副市长于志刚,县委副书记、县长王传民分别介绍了滨州市及我县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
  王传民指出,我县不断加强监督,强化了对小清河流域水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了对直排小清河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直排企业投资8500万元改造、扩建了污水处理设施,2005年已通过验收,治理效果良好。目前不但可以集中处理生产污水,还使企业的生活污水得到了彻底治理。二是实行重点污染断面和污染企业责任制。县政府与有关单位部门签订了“碧水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全县的水污染治理工作任务进行了逐级分解落实。同时,要求有关责任人员对企业的排污情况、污染断面的污染指标进行监控。三是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我县多次对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进一步加大监测频次,加强了对企业的监测力度。四是管网先行,高起点建设,实现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通过这些措施,小清河邹平段水质质量得到了很大改善。
  王传民还向省人大视察团全面介绍了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他指出,近年来,我县先后投资5亿多元,对重点污染企业及一大批中小污染源进行了治理,建设污染处理设施100多处,工业废水处理率由1995年的30%提高到2006年的98%以上,排污企业污水处理能力已超过11万吨/天。特别是近两年来,针对全县的环境形势,我县提出了“突出重点,治理难点,还清旧帐不欠新帐”的工作思路,对全县36家重点水、大气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综合整治。经过努力,总投资近2亿元的治理项目已经全面完成,日增废水处理能力4.86万方,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在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中,我县强化措施,严格把关。一是各部门协调联动,规范项目审批,从源头上把关。我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有关规定,按照“先评价,后建设”的原则,做到“四不批”,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几年来,审批各类建设项目200多个,拒批污染严重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30多个,项目环评率达100%。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在具体管理中,向项目建设单位公开和明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投入运行各阶段的环境保护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违法问题,督促指导企业认真搞好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是加强排污口整治,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去年以来,我县对重点企业排污口规范情况进行了检查,对11家排污口不规范的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期限。四是打造数字环保,提高环保监管能力。我县投资1000多万元,在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COD在线监测设备9台、电厂烟气在线监测设备12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
  视察团一行到西王集团等地进行了视察,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我县环境治理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日益规范,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落到了实处,生态县建设的步伐稳健有力,尤其是小清河流域治理工作监管力度大,实现了小清河邹平段COD(水质污染度的重要指标)高进低出,为小清河治理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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